添加日期:2017年9月8日 阅读:3465
9月6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公告,对“沙苑子胶囊”实施暂停销售措施。
公告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7〕93号)的要求,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生产的“沙苑子胶囊”(国药准字Z20090614)在中国电视报发布篡改审批内容的严重违法广告,市局决定在本市范围内暂时停止销售该药品。
北京市食药监局要求:
1. 辖区内有关经营单位暂时停止销售上述违法宣传的药品。
2. 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分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药品经营企业仍有销售上述药品的,要求其下架并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或参与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本编通过查询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药品信息库获悉,沙苑子胶囊(国药准字Z20090614)属于中药胶囊剂,根据其药品说明书,主要用于肾虚腰痛、遗精早泄、白浊带下、小便余沥、眩晕目昏。近年来,有关沙苑子胶囊发布违法广告的消息不断,消费者应理性看待其所宣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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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